通知公告

关于核查报废设备资产的通知

来源: 2017-12-14 10: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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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省财政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我校申报报废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时间为今天下午(12月14日),请各单位配合核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安排专人配合核查。

2、需理清报废设备是集中存放还是分散存放、存放的具体位置。

3、大批量设备必须有明确去向。

4、单价10万以上设备存放地点应精确。

5、核查统计表见附件,报废设备明细表已发到设备管理QQ群(162500479)。未尽事项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67756885)。

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

  • 附件【核查统计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