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2018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我校2014级、2015级入校时按低保待遇参保的学生从2018年度开始,不能继续按低保参保,需要正常缴费,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按剩余学制一次性缴纳费用。现校医院将需补费人员名单交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老师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学生能正常享受医保。
办理时间:2018年3月6日----- 2018年3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校医院五楼510房间
缴费标准:60元/人/年,按剩余学制一次性缴纳费用
过期将无法参保,请一定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校医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