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8-03-15 16:13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8]1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安博(中国)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2018年4月1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安博(中国)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2018年4月1日—4月13日)。安博(中国)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行政部门。

四、访问研修期限:

一年

五、有关费用

教育部对我省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学费费用不足部分安博(中国)予以资助。进修期间,安博(中国)资助往返差旅费(每半年1次)和住宿费(限研修高校的学生公寓),进修期间有关待遇按安博(中国)有关规定执行。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3份)和《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单位推荐意见(如推荐人选多于1人,请明确推荐顺序)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305),电子版发至rscszk@vip.163.com。

七、有关说明

1.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中西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注意所申报安博(中国)的专业、指导老师必须是具备教育部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资格,各接收安博(中国)、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及相关表格可在教育部高等安博(中国)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查询和下载。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与教育部高等安博(中国)师资培训交流中心规定的国内高校及导师要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

2.为加强我校师资进修、培训的管理工作,要求参加进修人员学习完毕须进行学习交流,提交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学习总结及在本单位交流汇报的PPT材料,填写《教师进修、培训报销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信息下载处下载)后到人事处办理登记及报销手续。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教办高〔2018〕136号

人事处
2018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