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度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对象:
因病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退职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时间:
1、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期满或终结后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
2、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原则上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
3、报名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收费标准
工作(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人·次;
四、鉴定流程:
1、个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申报人员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治疗的病历详细证明材料(患有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的人员,分别提供经精神病治疗机构系统治疗2年、5年的病历材料,申报肿瘤需提供系统治疗病历及病理报告,省外住院病历需提供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开具医疗转诊审批单)。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公示申报。
(1)单位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申报人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上报至河南省机关事业医务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缴纳专家鉴定费。
3、组织体检
4、专家鉴定
5、办理退休(职)手续
五、组织体检时间
5月中旬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辅助检查费用。
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到人事处劳资科查阅。
人事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