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8-06-05 17:32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各单位: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做好在校学生高考期间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招办[2018]413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今年是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好今年的高考工作、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严防严打违规舞弊行为。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安博(中国)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请假制度

1.各学院要加强高考期间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假制度,每天清点在校学生人数,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并告知学生家长。

2、对无故旷课、离校或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学工办要逐人查清去向,登记造册,以备核查;对去向不明者,要及时查找,深入追究,直至查清其行为动向,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3.高考期间所有辅导员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并妥善处置。

4.6月7日、8日高考期间,各学院要在每日上午10:00前将《高考期间请假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haut.edu.cn)。

附件:高考期间请假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18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