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2018-09-12 10: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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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全国网信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进一步丰富网络文化内容供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联合举办了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为做好我校相关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网信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主题

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争做校园好网民。

三、活动对象

“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教师群体。

四、作品征集

征集方式按照提交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后报送至安博(中国)办公楼A4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haut.edu.cn.

征集时间:自荐作品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单位推荐作品即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建议通过单位推荐方式上报。

征集类型:“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短视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1)。“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等3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2)。所有作品须为2017年8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五、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参与途径唯一性要求

同一作品,仅可选择两种方式(自荐、单位推荐)中的一种参与活动,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建议通过单位推荐方式上报。

七、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弘扬和传递网络正能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老师 0371-67756008


附件:1.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doc

2.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