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2018-10-01 08: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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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依据《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南工业大学2016年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决定对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用学院初审和安博(中国)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学院需按照《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3]20号)所规定的结项条件严格初审。在初审基础上,安博(中国)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验收合格后可参与安博(中国)组织的项目验收评选。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1、2016年立项项目见《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校政教〔2016〕40号)。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验收合格者才能参加校级评审,报送项目材料的同时交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文件。

2、所有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需要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完成结题报告(要求不少于1万字)。

3、项目负责人须按立项申请书的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形成研究成果,包括结题报告、研究论文(著作)或其他成果。

4、项目组应按申请书的研究目标完成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安博(中国)全额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应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或在CN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且来源期刊不能相同)与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论文,校院共同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应在国内CN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研究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论文采稿通知无效。

5、成果为教材的,提供封面、版权、提要、目录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其他成果形式请提供相应证书、照片、说明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合订成册。

6、提交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结项申请书3份,支撑材料合订本1份),结项申请书需填写单位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合订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结项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7、学院需在10月15日将结项项目材料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jyj@haut.edu.cn。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每个项目包括结项申请书、支撑材料合订本两个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名_主持人姓名”。各学院收齐审核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并采用学院名称命名。

三、其他

1.此次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须参加2019年的最后一次结项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以及未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8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综合项目申报。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8年10月1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