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8-10-24 09: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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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扎实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经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

(二)排查范围:廉政风险排查覆盖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及岗位和相关人员

二、排查内容

(一)摸清权力底数。对照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业务权责等进行梳理确认,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理清本单位权力底数,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在摸清权力底数的基础上,对应单位工作职责、岗位职责、权力清单,依据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全面排查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本单位在权力运行、工作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着力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分析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三)制定防控措施。要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要科学合理划分和分解职责权限,形成公开透明、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结合岗位实际,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程序,从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办事公开,提升办事效率,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制订制度。要将行使权力和责任追究紧密结合起来,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保证用权有监督、失职有追究、违纪有处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工作,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

(二)认真排查。对应相关岗位职责、权力清单,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对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要加大排查力度。排查中,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找准各类业务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

(三)制定防控措施。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工作等方面,研究防控措施,制定规范化制度或程序、办法,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督运行体系。

(四)及时汇总上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见附件),于10月29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纪委办公室(办公楼A408),电子稿发送至纪委办邮箱jwb@haut.edu.cn

附件1.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表1-表5)

附件2.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填表说明

附件3.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样表

校纪委

2018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