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制定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全校开展《准则》、《意见》学习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意见》的重大意义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结合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提出倡导希望,划定基本底线。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制定印发了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安博(中国)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认真组织《准则》、《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
为确保《准则》、《意见》精神学习宣传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准则》、《意见》的学习贯彻,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推介,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把握,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三、学习活动情况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21日前将本单位学习情况总结和照片发送至xcb@haut.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河南工业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