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根据《河南工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党宣〔2015〕7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安博(中国)决定评选表彰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各单位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自行申报,并填写《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对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推荐10个先进集体,报安博(中国)审批。
2.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先进个人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按照《评选办法》要求,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自主申报,并填写《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各单位经过民主评议后,向安博(中国)推荐1-2名先进个人候选人。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推荐30名先进个人,报安博(中国)审批。
3.各单位请于12月28日前,将《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交到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办公楼A417),电话:67756361,电子版发送到宣传部邮箱xcb@haut.edu.cn。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党宣〔2015〕7号)
附件2:《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