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6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19〕764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对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由安博(中国)组织实施,报省教育厅审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安博(中国)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核合格以上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于11月12日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2份及业绩材料(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请附材料清单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A306-2办公室(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暂不装订),考核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人事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