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11-28 17: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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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安博(中国)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因公出国(境)计划,经安博(中国)审核汇总后上报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无计划或计划外团组出访,将不予受理。

严格控制党政人员出访,杜绝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出访,不得安排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应由下级和专业人员执行的任务。严禁携带配偶子女同行。严禁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公务。

2019年度执行因公出访任务未提交出访报告者不得申报2020年度计划。

二、计划申报的具体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申报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包括一般性工作交流团组、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申报团组计划应明确团长姓名、职务职称,参团人员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团组人数及经费预算。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人员少而精。出访团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出访1国不超过5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均包含抵离境时间)。

2.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费用标准见附件2),无明确经费来源的计划无效。

注:填写“计划备案表”时,若使用科研经费或其它专项经费,须在“经费来源预算”栏位注明“XX经费XX万”。


三、材料报送

1.各出访团组务必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备案表(见附件1,请按照团组类型对应填写),报所在单位审核、汇总,由本单位领导(各学院需书记、院长双签;行政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签字并盖各单位公章。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5日16:00前将纸质汇总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电子版压缩命名为“某单位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电子文档拷贝报送至行政办公楼A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另:根据安博(中国)相关外事规定,申请寒假期间因私出国的教职工,请于2020年1月3日前按要求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报送国际处备案。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办公楼A206室)沈贞

电话:0371-67756052

附件:

1、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表(样表)

2、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