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试行)》(河工大政人〔2019〕13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
二、评议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学院评议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它部门(单位)评议小组由该单位所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三、评议内容及方法
民主评议主要从申报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以及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通过听取申报者本人汇报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四、评议标准
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单位(党支部)全体人员(不含当年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评议,由评议小组组长组织统计每位评议人员的平均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申报人表现优秀者,建议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表现良好者建议得分为80—89分;表现中等者得分为60—79分;表现较差者得分在60分以下。得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凡出现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所列禁行行为,或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规定,或有其它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民主评议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18:00前将《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民主评议汇总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师资科电话:67756898
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人事处
2019月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