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按照上级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居家隔离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教职工(含同住家属,下同)从省内信阳、南阳、周口、商丘、驻马店和湖北重点疫区返回驻地的,居家观察14天,其他地区返回驻地的居家观察7天(政府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观察期自返回驻地当天起算。
观察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
观察期满未出现上述症状的,可解除观察。
二、日常管理
居家隔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外地返郑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监督管理,返郑前要向安博(中国)防控办教职工工作组(人事处)上报。教职工工作组负责协调各单位对教职工新增、解除隔离情况进行登记,督促各单位教职工居家隔离工作进行严格管理,执行情况和解除隔离报安博(中国)防控办。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防控效果,要求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务必做到:
1.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郑必须逐级报批,严禁私自离郑外出;从外地回郑必须主动报告登记,并按规定居家隔离。
2.教职工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与相关人员有直接接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第一时间据实报告,坚决杜绝隐瞒不报。
3.教职工居家隔离必须实实在在呆在家里,不能私自外出,不能到单位,不能与外人接触,不能参加集体活动,不能在公共场所逗留,必须每天主动向所在单位汇报情况。
4.疫情形势严峻,隐瞒不报、不按规定隔离等行为,不仅是道德和纪律问题,更是违法行为。因此,既要个人严格自律,积极主动;更要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5.各单位务必加强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监督,加强教职工外出管理,对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实施严格管控,对请假外出人员进行日报。
6.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请假外出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离郑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7.对居家隔离实行精准管理,逐一排查,摸清底数,确定位置,掌握动态。落实责任制,单位领导和中层干部对居家隔离教职工,实行一对一包干,坚决管住管到位。严格日报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博(中国)防控办处理。
河南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