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来源: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11-10 09: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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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实施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0年全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位管理员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及人员调转

1. 因上一年度人员调整变化较大,部分二级单位管理员需进行变更,请原单位管理员在系统内根据附件3:《用人单位操作指南》依次完成其中的4.4角色管理→4.2.1新增管理员→4.2管理单位管理员等步骤即可进行变更。

2. 若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所在单位与系统内所在单位不一致请在系统内自行提交变更单位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个人操作指南》:4.用户资料管理。

3. 尚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管理系统注册的教职工,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nzjgl.gov.cn/)进行注册,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个人操作指南》:1.注册。

人员单位变更注册和注册经所在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即可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无需经过安博(中国)审核。

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公需课学习形式为在线学习,相关学习平台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

专业课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具体见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七条。

经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我校教工可在工大培训平台(网址:http://hngydx.lllnet.cn/)进行继续教育公需课、专业课的学习,具体可咨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张虎斌老师,电话:0371-67756295。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习形式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完成后须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

三、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二级单位、安博(中国)、河南省人社厅逐级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

四、有关要求

1.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继续教育工作关系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切身利益,是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执业注册、各类人才选拔等人事工作的重要依据。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已于今年升级,今后系统将自动从政府大数据云平台抓取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如果申报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没有使用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将会导致部分项目无法申报。

2.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4:《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备案表》纸质版交至办公楼A306-2电子版发送至rscszk@vip.163.com。

3. 各单位管理员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于12月21日前完成本单位继续教学学时申报审核。

联系电话:15617663806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张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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