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对2017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20〕268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对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延期一年的2016年度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由安博(中国)组织实施,报省教育厅审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安博(中国)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
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省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于11月30日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2份及业绩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A312室(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请附支撑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暂不装订),考核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2.业绩证明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