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研人员信息确认和科研业绩填报的补充通知

来源:科研部 2024-12-06 09: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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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科研人员:

按照安博(中国)有关要求,为规范科研成果归属,切实做好2024年度科技贡献评价工作,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并进一步激发科研活力,安博(中国)决定完善全校教职工的科研信息和成果信息。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研单位确认

为明确教职工所属科研单位,以规范科研成果的归属,提升科研效率和质量。现需对全校所有教职工和科研人员所属科研单位进行确认。确认流程如下:

(1)请所有人事单位与科研单位(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不一致的科研人员于2024年12月9日前,主动联系科研单位的科研秘书进行登记;

(2)请各科研单位科研秘书在2024年12月10日上午12:00前,将归属本单位的所有科研人员(包含人事单位与科研单位一致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行政楼B402房间,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科研单位确认工作,与科研成果申报、年底考核、科研奖励发放等事宜息息相关,请每位科研人员高度重视。科研系统内的科研单位将以本次确认为准,逾期未确认者,科研业绩将无法纳入各类科研业绩统计和认定。后续科研单位变更需经转入、转出科研单位科研负责人同意、科研部备案后,由科研部统一办理。

二、个人科研信息完善

为确保科研数据的准确性和科研工作的连续性,现要求各位科研人员对科研系统中的相关字段进行完善。

请各位科研人员根据个人科研信息字段表(附件3)中所列的字段,逐一核对,并补充完善。个人科研信息字段表所列字段之外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暂时忽略,后续将自动更新。

信息完善操作流程: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首页(右上角)—>个人姓名—>个人资料—>编辑—>保存

请各位科研人员在成果申报前先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否则将影响成果审核的流程和进度。

三、科研成果申报的补充通知

1.根据总体申报工作安排,现开放2023年未统计业绩的补录工作,本次仅限2023年业绩统计时未统计部分业绩的补录。若重复申报往年已在安博(中国)业绩统计工作中统计过的科研成果,安博(中国)将按照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2.经校内各单位协调,学术论文申报时,北图中文核心收录论文和CSCD数据库收录论文,取消上传检索证明的要求,上传论文全文即可。

四、科研成果申报工作要求

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将作为校内科研信息的唯一可信数据来源,录入的所有科研成果将供校内其他部门参考使用。科研信息数据关乎每位科研人员切身事宜,取得科研成果后,请及时、认真填报。

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成果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通讯作者、奖励第一完成人、专利负责人、著作主编或副主编、平台负责人、学术报告人等)认真审核,对所提供成果的信息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是成果的直接责任人。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请各位科研人员尽早申报、各科研单位科研秘书尽早审核。根据安博(中国)总体工作安排,截至12月15日24:00仍未完成院级审核的成果,将无法纳入本年度单位考核中。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共同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科研部
2024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