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工大美声”教职工卡拉OK比赛和朗诵比赛决赛的通知

来源: 2017-10-19 16: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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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丰富全校教职工课余文化生活,展现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根据校工会相关比赛日程安排,决定举办“工大美声”教职工卡拉OK比赛和朗诵比赛决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展示教职工风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审美情趣,唱响主旋律,发出好声音,弘扬正能量,促进安博(中国)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工会

承办单位:校工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校工会教工艺术团

协办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7日下午2:30-6:00

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演播厅

四、参赛对象

参加校级复赛,参赛作品成绩优秀的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具体安排

(一)卡拉OK比赛

1.节目要求:

(1)演唱内容包括歌曲、戏曲。歌曲各种唱法、中外文均可,戏曲可为各曲种、流派。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演唱形式可为独唱、重唱、小合唱等,可搭配伴唱、伴舞、乐器伴奏等,参加决赛人员不可变动,与复赛人员保持一致。

2.评判标准:

组委会邀请经验丰富的艺术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评分采用十分制,参考标准为:

(1)演唱技巧(5分):音准、节奏、音色好,感染力强,歌曲难度高,情绪把握到位。

(2)精神面貌(2分):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歌曲内容积极向上。

(3)舞台效果(2分):节目质量高,观众反响好。

(4)创新性(1分):鼓励原创和改编曲目风格,鼓励各种创新创意。

3.奖项设置:

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

(二)朗诵比赛

1.节目要求:

(1)朗诵内容包括诗词、曲赋、散文以及其它文学作品片段等,使用汉语普通话朗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根据节目需要,可搭配伴奏、图片、视频等用于增加艺术效果,但不能喧宾夺主,参加决赛人员不可变动,与复赛人员保持一致。

2.评判标准:

组委会邀请经验丰富的艺术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评分采用十分制,参考标准为:

(1)朗诵内容(2分):主题正确鲜明,内容健康积极,鼓励结合实际原创作品。

(2)语言表达(3分):普通话准确流畅,声音洪亮优美,抑扬顿挫处理得当,语速适当。

(3)作品表现(3分):准确把握作品内容,恰当表现作品内涵,感情真挚、饱满,有感染力。

(4)综合印象(2分):仪态大方,配乐、态势语恰到好处,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

3.奖项设置:

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

(三)其他事宜:

1、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基层分会组织参赛情况,综合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

2、进入校级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将获得“优秀奖”;

3、进入校级复赛的每位参赛教职工将获得大赛纪念品一份。

六、具体要求:

1. 要求所有参赛选手按时到指定地点抽签并上交伴奏音乐电子版,现场进行彩排。未按要求到场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时间:11月6日下午2:30-6:00

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演播厅

2. 比赛当天要求所有参赛选手于2:00到达比赛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候场准备,保证现场比赛秩序。

3. 请相关基层工会高度重视,组织参赛选手积极排练。

4. 要求参加决赛人员不能变动,参赛曲目及朗诵篇目可以变动。如有变动,请于10月30日之前将变动结果纸质版(加盖基层工会公章)报送至办公楼B3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haut.edu.cn

联系人:李国平、韩 玉

电 话:67756662、67756661



附件一:“工大美声”教职工卡拉OK比赛决赛名单

附件二:“工大美声”教职工朗诵比赛决赛名单



                                                                              校工会

                                                                           2017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