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 2017-10-25 14: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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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提升国内高校国际化管理水平,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高等安博(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高校一线教师、高校国际学生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选派计划及留学期限

1.工学类专业一线教师1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

2.管理学类专业一线教师1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

3.经济学类专业一线教师1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

4.国际学生管理人员1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工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专业一线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为高校来华留学生工学专业、管理学专业、经济学专业英文授课教师,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4.国际学生管理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为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三、选拔推荐

先由相关单位按照选派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符合条件者,按照推荐名额予以推荐。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正常进行,请报名者务必于11月1日中午12:00前将学院盖章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A204),逾期不再受理。

此通知,请周知。

联系人:沈贞 联系电话:6775631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17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