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校学生补办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 2017-11-03 17: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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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我校部分学生入校时未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大家要求,校医院决定为未参保的学生补办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班为单位收取医保费并填写参保信息登记表(表格见附件一),交费时需携带参保信息表(纸质、电子)。

2、补办时间2017年11月7日----8日,上午8:30----下午18:00(中午不休息)

3、缴费标准:150元/年/人(现金),按剩余学制一次性缴清;

4、交费地址:莲花街校医院一楼118房间;

5、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参保。以后将不再给予补办。

校医院

2017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