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赴台交流以及在豫对台交流活动项目计划申报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紧急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教职工赴台交流活动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18年度赴台交流项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安博(中国)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赴台交流计划,经安博(中国)审核汇总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省委台办领导小组。无计划或计划外团组出访,将不予受理。
严格控制党政人员出访,杜绝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出访,不得安排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应由下级和专业人员执行的任务。严禁携带配偶子女同行。
2017年度执行因公赴台任务未提交出访报告者不得申报2018年度计划。
二、计划申报的具体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申报的赴台计划包括在豫对台交流活动和赴台交流项目(有赴台交流生的学院注意:要有相应的邀请台湾学生来豫活动的项目,双方交流必须对等,否则省台办将不予以审批)。申报团组计划应明确团长姓名、职务职称,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人员少而精。出访团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出访时间不超过6天5晚(均包含抵离境时间)。
2.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费用标准见附件3),无明确经费来源的计划无效。
三、材料报送
1.各出访团组务必认真详实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及汇总表(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审核、汇总,由本单位领导(各学院需书记、院长双签;行政科研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签字盖章。
2.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汇总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电子版压缩命名为“某单位2018年度赴台交流计划”压缩文件发送至iec@ha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办公楼A205) 教师交流负责人 罗艳伟电话:0371-67756029 学生交流负责人 周媛电话:0371-67756687
附件:
1、2018年赴台交流项目申报表(样表)
2、2018年在豫对台交流活动项目申报表(样表)
3、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4、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预算审批表(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