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岗位聘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7-12-29 16: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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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实际情况,现启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岗位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范围:

1、截止2018年2月28日,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3年(含3年)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岗位晋升竞聘,并填写表1-《河南工业大学岗位晋升评审简表》。

2、2016年、2017年通过职称评审但未聘岗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岗位竞聘,并填写表2-《河南工业大学岗位聘任评审简表》。

二、组织实施:

1、各推荐单位成立本单位岗位晋升聘用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岗位晋升聘用工作负责人(班子成员),负责岗位晋升聘用工作的材料审核与报送。

2、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人员,须到学科所属的学院或相关专业系列聘用小组申请报名。其中:

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名称德育)专业、就业指导专业、心理学专业的岗位晋升聘用工作小组由安博(中国)宣传部、学工部联合组成。

卫生系列的岗位晋升聘用工作小组由安博(中国)校医院组成。

图书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的岗位晋升聘用工作小组由安博(中国)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联合组成。

会计系列的岗位晋升聘用工作小组由安博(中国)财务处、审计处联合组成。

工程、经济等其他非教学系列的岗位晋升聘用工作小组由安博(中国)人事处牵头组成。

3、各学科所属学院及相关专业系列聘用小组,请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岗位晋升聘用领导小组成员及聘用工作负责人名单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A306)。

三、填表及材料审核要求:

1、申报岗位等级晋升、聘用人员,需严格按照相应表格填写格式要求,填写个人业绩。对于“符合相应岗位等级晋升条件要求的业绩”,可填在相应栏目中,对于“不符合相应岗位等级晋升条件要求的业绩”可填写在简表中的“其他”处。

2、申报人员填写的每条业绩均需有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3、申报人到学科所属推荐单位或相关专业系列推荐工作小组报名,须提供人事处盖章的申报资格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4、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评审简表》中的各类信息,并对照申报人员填写的业绩,查验支撑材料的原件,保存相应的复印件以备复查,对于未有支撑材料证明的业绩,不可填写在表格中。审核完成后签字盖章。对于晋升三级、五级的申报人员,推荐单位审核材料后,填写《业绩审核结果表》。(注:“实际满足条款的数量”:不要有0.5等小数的表述。)

5、对于业绩类别、等级等内容推荐单位无法认定的,由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部门给出认定结果(加盖认定部门公章)。

6、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仅限教师职称系列人员)应承担有教学工作任务。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情况,由为其分配教学任务的学院给出证明材料。

7、“现职称聘任时间”以人事处提供各单位的材料为准。

8、推荐单位须公示申报人《评审简表》和《业绩审核结果表》。

9、各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后,排序推荐。各等级岗位晋升人员,按相应的晋岗等级分别排序推荐。2016、2017年职称聘任人员,同一年度的人员按正高、副高、中级分别进行排序推荐。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4日,各单位到办公楼A306领取岗位晋升评审条件等材料。

2、2018年1月16日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任的人员到学科所属的学院或相关专业系列聘用小组报名。

3、2018年3月7日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任的人员将填好的表1或表2,递交到学科所属的学院或相关专业系列聘用小组(需材料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名)。

4、2018年3月14日前,各学科所属的学院和相关专业系列聘用小组,将本组参加正高的三级、四级岗位晋升、聘用的人员的《评审简表》、《业绩审核结果表》、《排序推荐结果表》提交人事处(办公楼A306),参加其他等级岗位晋升、聘任人员的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岗位晋升聘任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