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 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按照《关于选派博士服务团下基层挂职服务锻炼的意见》(豫组〔2001〕62号)、《河南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豫组通〔2017〕23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精准对接、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优先满足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需要。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对乡村振兴急需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博士服务团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县(市、区)开发区、专业性较强的基层事业单位、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企业等一线倾斜,不派往行政机关。挂职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四、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挂职服务锻炼期满,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原则上不再承担本单位工作任务。
五、选派程序及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各单位结合选派条件、专业需求和干部队伍实际,研究确定选派人选。推荐人选填写《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附件1)(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内容不得超出表格部分,“推荐单位意见”处不需加盖公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加盖公章,提交一份),于9月13日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zb@haut.edu.cn)。
(二)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由安博(中国)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组织博士服务团成员与派入单位开展意向性对接,统筹研究确定选派规模、人员和岗位。
联系人:宋威联系电话:0371-67756278。
电子邮箱:zzb@haut.edu.cn。
组织部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