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进一步落实我校职业发展教育实践环节,促进我校学生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安博(中国)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暨第十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希望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竞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管理学院,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校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独立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1.主办单位
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承办单位
管理学院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凡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参赛作品类型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组.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的合作项目。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安博(中国)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参赛项目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五、评审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六、参赛作品提交
各学院提供安博(中国)复赛评审的作品不多于10件,且各学院初赛学生参与率不得低于学院学生总数的30%。
七、竞赛日程安排
1.院级初赛阶段:2021年11月16日—12月15日。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院内初赛,进行作品遴选。
2.校级复赛作品报送阶段:2021年12月16日-12月25日。各学院于该段时间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6:00之间将《2022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暨第十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2022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暨第十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附件2),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等5项类别作品申报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三份报竞赛工作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竞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学院3556办公室,并提前报送电子版至:gykcb123@126.com,过期未交,视为自动弃权。
3.校级复赛评审阶段:1月1日-1月10日,安博(中国)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结果在校团委网站公示。
4.校级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认真准备安博(中国)复赛作品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竞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71--67756390,负责人:吕文慧。
八、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综合学院初赛举办情况、入围校级决赛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
共青团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