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病退(退职)鉴定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2022-07-04 17: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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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22年病退(退职)鉴定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对象

因病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退职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时间

1、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期满或终结后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

2、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原则上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10日。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300元/人·次。

四、鉴定流程

1、个人提出书面病退申请,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器质性精神疾病需提供2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非器质性精神疾病需提供5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癫痫需提交1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

以上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至人事处劳资科(办公楼A305),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公示申报。

(1)单位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申报人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提交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职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3)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上报至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并缴纳专家鉴定费。

3、组织体检。

4、专家鉴定。

5、办理退休(职)手续。

五、组织体检时间

体检具体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到人事处劳资科(办公楼A305)查阅。

联系电话:67756897

联系人:王进燕

人事处
2022年7月4日

(责任编辑:梁爽)